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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机械化协会

河南农机跨区作业有新规

时间:2018-04-15点击:

 来源:农业科技报

作者:胡润田 编辑:王心怡



本网郑州讯  日前,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发出《关于做好2018<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将严格管理农机跨区作业工作,认真做好的发放记录和登记备案工作,免费发放《作业证》。

《通知》指出,《作业证》应由省级农机、交通部门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加盖公章,三章齐全方可有效。申领《作业证》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与背负式联合收割机配套的拖拉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号牌、行驶证,年度检验在有效期内。驾驶人要有合法有效和符合准驾要求的驾驶证。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有关资质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不得跨行政区域发放,不得委托中介组织发放。《作业证》一车一证。严禁涂改、转借和倒卖。《作业证》工本费已由农业部统一支付。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在发放时,要坚决执行免费发放的原则,严禁以培训费、服务费、中介费等各种名义搭车收费、变相收费。严肃查处伪造、涂改、转借和倒卖《作业证》的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引导,做好登记备案。各地要将发放《作业证》作为农机管理部门强化跨区作业市场组织引导的重要手段,优先为农机专业组织和跨区作业队发放《作业证》。对于没有明确作业地点和作业任务、盲目外出的机具要加强管理。《作业证》是跨区作业机车免交车辆通行费的凭证和依据,每张上加印了唯一对应的二维码,并建立确相应数据库,信息不齐者,可视为无证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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