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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机械化协会

市场迫需 政策助推 农机互助保险站上风口

时间:2017-11-14点击:

对农机互助保险而言,2009年是值得记入史册的一年。当年初,中央一号文件指出: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业务。同年11月,国家正式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维修技术人员依法成立安全互助组织。2009年以来,由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保监会指导下,在陕西省以农机协会试点“农机互助保险”工作,而后湖北、湖南、河南省驻马店市农机化协会陆续跟进,“农机互助保险”在试点地区落地生根,蓬勃发展。

  一方面市场需求迫切,另一层面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相关利好政策不断释放、出台。2002年12月修订的《农业法》规定,“国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2006年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探索发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2014年5月,保监会发布《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明确了监管层对相互保险的系统规制。放眼国内,农机互助保险从2009年陕西启动时的19个县发展到全省覆盖,再由陕西一个省发展到湖北、湖南、河南驻马店等三省一市,综合保险水平从2009年陕西初创时期的10多万元提高到20多万元,2015年三省一市农机互保发展会员达12.59万户,筹集互保金达3889.37万元。农机互助保险正拔节速长,迎来亿级爆发增长,服务农机户(手)数量不断攀升,保障范围越来越广,“互助保险”井喷潮涌全国。

  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农业大省、农机保有量大省的河南,全省层面统筹开展农机互助保险势在必行。11月10日,河南省农机互助保险工作座谈会在郑州召开。河南省农机局安全监理总站副站长郭利军,保监会河南监管局刘丹丹处长,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企业处郭洪彬处长、豫丰集团董事长王东辉,中国保险学会首席专家、江泰总裁助理兼农林风险部总经理郭永利,河南省农机化协会会长连振华、执行会长魏宇峰,陕西省农机安全协会名誉理事长、农机跨区作业互助保险服务联盟主任行学敏,湖北省农机安全协会秘书长、农机跨区作业互助保险服务联盟秘书长方胜,驻马店市农机局鲍秋仁局长,驻马店市农机互助保险管委会秘书长杨晓东,驻马店市农机化协会会长黎文昌,河南省部分地、市、县农机局、监理站领导等40多人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地市农机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就农机互助保险的政策扶持、行业需求、试点操作、经验交流等话题展开尖峰对话,论剑并问计互助保险发展之道。

河南省农机化协会会长连振华

 

 

座谈会由河南省农机化协会会长连振华主持。关于本次座谈会召开的主题和意义,连振华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他对参会领导、业内专家和与会代表的出席表示感谢。连振华表示:“本次会议是在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我省农机系统积极学习、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撸起袖子加油干的背景下召开的,主题是学习交流农机互助保险经验,研究我省农机互助保险如何在更大的范围试点发展,为农民解难、帮政府分忧、为农业保驾,为全面启动我省农机互助保险试点做准备。”

河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副站长郭利军

 

 

 

 

郭利军对会议的成功召开表示祝贺。他说:“河南是农业大省、农机大省,农机保有量位居全国前列,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近年来,河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深入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农民机手安全意识和生产技能,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目标要求。农机互助保险的试点实践,解决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短板’,是实现农业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的重要创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015年初,中国保监会出台《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这个办法为农机互助保险转制升级创造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农机互助保险作为农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陕西、湖南、湖北、河南驻马店市等三省一市的试点运行,在规避农机损耗风险、保障农机户(手)权益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都说农业保险不好搞,为什么?涉农保险包括农林牧副渔各业,面对低收入弱势群体,有三大难点:1.农民收入低;2.标的价值低、分布散;3.技术风险大、道德风险高。这三大难点对商业保险来说是跨不过去的三高、三难:1.成本高;2.风险高;3.亏损高。再就是:1.展业难;2.定损难;3.理赔难。所以,商业保险公司的纯商业行为做不好。企业叫苦,农民叫烦。“苦”是保险公司赔本受累,农民不说好,不买账;“烦”是农民喊保额低、项目小、投保难、索赔更难、保险不解渴、不管事。如何破解呢?唯一出路是政府出面支持引导协会、合作社组织、保险经纪机构提供管理服务,把农民组织起来与灾害事故作斗争,发展互助合作保险组织。

这样做有以下好处:

 

一、建立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可以降低成本,提供相对廉价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二、立足农业、农民,通过产业化集中标的参保,可以解决分散、业务成本高、查勘定损难的问题,还可以摸清生产成本,订立核实保险金额和保费水平,保障生产成本,维护简单再生产;三、通过农民互保、专业管理、政府支持的混合合作机制可以有效降低赔付率,达到低成本广覆盖,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可持续发展。

 


 

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使我国农机化发展进入了高速发展期。伴着农机具的迅猛增加,农机事故总量也在不断攀升。而事故救助手段的落后和灾害损失补偿机制的缺失,加大了农机手因事故致病致残返贫返困的程度。为了破解这一难题,针对商业保险难保难赔,农民敬而远之的现实,陕西省农机监理总站于2009年2月发起成立了“陕西省农业机械安全协会”开展了农机安全互助试点工作。

经过九年的试点和实施,安全互助试点县从10个覆盖到全省各个县区,参加互助的会员迅猛增加,互助保险金不断提高,保障范围日趋完善。初步形成了政府资源、协会、专业合作社资源、农机产销厂商、维修站资源和江泰农业保险专家资源组合,共同服务于农机产业化的安全风险保障机制。

 

农机安全风险互助是农民互助合作保险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九年来,协会相继制定完善了《陕西省农机安全互助管理办法》、《陕西省农机安全协会会员安全互助条款》、《陕西省农机安全互助会员服务站工作建设规范》、《陕西省农机安全互助会员权益积分使用细则》等八个方面的制度文件,形成了省协会与区县会员服务站、乡村农机合作社垂直联动的业务管理体制,探索了一条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率、可持续发展互助合作保险的道路。
 


 

湖北省农机安全协会自2009年开展农机互助保险以来,宣传推行力度大,措施完善,组织保障程度高,农民参保踊跃。 截止2017年10月31日17:00止,2017年度全省已有54个县(市、区)会员服务站开展农机安全互助保险工作,共发展农机互助保险会员13590名(其中拖拉机6118名,联合收割机5131名,其他农业机械745名,人身互助保险1596名);安全互助保险会费5227310元。协会接到农机安全互助事故救援报案557起(其中拖拉机210起,联合收割机343起,其他农业机械4起)。
 


 

“我市农机互助业务是借鉴陕西、湖南、湖北先行成功经验,通过多方的论证和调研,报请省农机监理站、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同意,农机互助业务从2013年的不断酝酿,2014年12月正式成立《驻马店市农机安全互助保险委员会(驻农机协【2014】7号文)》,建立‘政府引导、协会经办、农民互助、风险共担、专家指导’的工作机制,倡导‘互助合作、同舟共济、集千家之力,解一家之难’的理念。2015年3月6日我市平舆县实现了首单成功,从此宣告我市农机互助创新业务正式拉开帷幕。自2015年到目前,农机互助保险会员11616名,参保的机型有:履带式收割机,联合收割机,拖拉机。险种有:机损险、机上人员险、第三者责任险。互助保费489.8万元,理赔事故841起,理赔金额249.8万元。会员数和投保数一致。同时,与邮储银行驻马店市分行建立服务农机联动机制,全年累计向农机手、农机经销商发放贷款1184笔,贷款金额1.27亿元。”

郭洪彬处长对河南省农机互助保险工作座谈会的成功召开表示祝贺。会上,他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的基本概况、职能等情况做了介绍,对下一步省供销合作总社企业处与河南省农机局、农机监理总站和河南省农机化协会有关“农机互助保险”的业务合作和开展作了系统阐述,共同推动农机互助保险在河南全省层面的试点与实施。

河南省豫丰农产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企业,是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改革试点单位,河南省2016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公司致力打造以大田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资配送物流中心、优质专用面粉加工、粮食贸易、农业产业基金、一县一品特色农业等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农业产业平台,推动河南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目前,豫丰公司已在省内完成土地托管签约面积50万亩,并在邓州、扶沟、长垣、夏邑、长葛、确山、淮滨、辉县、沈丘、平舆、尉氏、汤阴、濮阳等地成立了项目部,派驻了专业的运营团队开展大田托管业务。

河南省豫丰农产品有限公司借助股东方禾中控股集团雄厚的资本实力,丰富的投资经验,利用集团横跨农业、地产、金融、互联网、电商、文化等多领域、多元化发展的平台优势,在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指导方向,与各级政府结合,立足农业、服务政策、整合资本、创新模式,打造符合中国未来农业发展需要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

 

关于农机互助保险:

 

互助合作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等责任,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农村农业保险制度。

按照互助农机保险的合作模式,由地方农机协会组织会员发展互助保险业务,并提供查勘定损理赔服务。县一级会员服务站开展宣传、展业等服务,同时发展农民定损监督员,农机经销商、修理站点、专业合作社辅助开展救援、维修服务,形成由保险整合的组织体系。

 

农机安全风险互助作为一项新生事物,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体制、机制和方式的创新。会员制安全互助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合作共济、安全生产、发展农机化的新创举,完善了农机化工作环节,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是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新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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